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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10月31日消息,蘋果公司上周五在弗吉尼亞州聯邦法院提起訴訟,稱美國專利商標局(USPTO)下設的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(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, TTAB)錯誤地駁回了其“智能鍵盤(Smart Keyboard)”的商標申請。

            據悉,該智能鍵盤可以作為平板電腦的保護和裝飾性外殼,同時可以作為電腦支架和鍵盤。蘋果公司于2015年發布了該智能鍵盤,作為其平板電腦iPad的配件。

            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認為該商標是“技術先進的鍵盤(technologically advanced keyboards)”的通用名稱。根據美國商標法,通用名稱不符合注冊的條件,因為注冊會賦予商標所有人排除其他人使用該名稱的權利。

            但蘋果公司表示,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無視USPTO以及公眾對“智能鍵盤”和其他包含“智能”一詞的商標的解釋。蘋果公司在起訴書中稱,USPTO曾將“智能”視為暗示性術語或描述性術語,公眾也曾使用除“智能鍵盤”之外的術語作為蘋果產品的日常名稱。此外,在美國,智能鍵盤這個詞幾乎專用于蘋果產品,但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卻無視這些事實。 

            蘋果公司同時指出,USPTO已經在技術領域批準注冊了數百個包括“智能”一詞的商標,但對蘋果申請的商標卻不予注冊。蘋果稱,雖然USPTO在商標手冊中列出的商品和服務的通用名稱中包括一些以“智能”開頭的詞語,但這并不一定意味著“任何以“智能”開頭,后加一個名詞的名稱都屬于通用名稱。

            此外,蘋果稱,如果不指蘋果的智能鍵盤配件,“智能鍵盤”這個詞是很少用的,而且競爭對手可以(也確實)使用其他術語來識別類似產品。蘋果還聲稱,無論是在通用詞典還是技術詞典中,都沒有該術語的定義,表明該術語并不是通用術語。

            蘋果稱,通過蘋果對該智能鍵盤配件的廣告宣傳、銷售和媒體報道以及對該商標的長期使用,該商標已經獲得了獨特性。因此該商標可以在主要注冊簿(Principal Register)中注冊,正如蘋果此前也如此注冊了其智能外殼、智能連接器和其他智能產品一樣。

            目前,USPTO的發言人并未就此置評。

            來源:互聯網綜合

            編輯翻譯:China IP 國際部

            英文投稿及市場合作:
            jane.jiang@chinaipmagazine.com
            18911449529(微信同號)

            圖源網絡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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